3.11.10

時間

有過一個狂妄的想法,就是世界不再劃分時區,只是每國人民自由調適生活規律。例如在中國,十三時為中午,該進午飯,但在美國,十三時應該睡覺,二十四時才進午飯。

說出這種想法,所有人都似被反射作用驅使地埋怨這很麻煩,但我堅持這是習慣的問題。就正如我們習慣閱讀每行由左開始而在右結束的橫排書籍。假如文字的排列以蛇型為樣,第一行由左至右,第二行由右至左,這就可以減少跳行閱讀的漏洞,或許還會加快閱讀速度。

說回時間,最初有這個想法,是由於不能理解時間之初這個概念。地球一直自轉,時間便一直過去。我真的沒有足夠的腦細胞去理解當格林威治時間是零的時候,在東方有個時區竟然先行過了八小時,而在這時,地球可能停止轉動,或者人類終於想出方法將它砌割開來。我就是不能接受這個巨變會是在某年某月某日的中國時間23時17分、埃及時間17時17分,格陵蘭時間12時17分,而同時又是某年某月某(+1)日的釡山時間0時17分。

時間嘛,有哪個人敢去碰它?

但有個開心大發現就是原來一小時並非從來都是六十分鐘,如希臘、蘇美、羅馬及其他古文明,白晝劃分為十二小時,因此隨著季節不同,一個小時的長短也有不同,介乎於我們今天的四十五到七十五分鐘之間不等。

你叫我怎麼能不喜歡這個算法呢?我甚至會越來越愛日短夜長的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