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10

語言之別

如果想了解十六世紀比利時和荷蘭商人經商的歷史,我也不用指望會在香港找到資料充裕的中文書。我可以讀英文書籍,但最好還是讀比利時文或者荷蘭文的書,因為當地的語言最能表達當地及當代的文化。

這個年代要翻譯一種語言實在太方便,隨便在google打幾個字,便可譯成幾十種語言。然而語言之間並非絶對的互通,就像我常舉的例子 ─ 「捨不得」。英文之中只有「miss」,只有掛念。在一個未離開的人面前,你會說「don't leave」和「i will miss you」,兩句說話加起上來,才有點接近「捨不得」的意思。這是否代表一個只有英語思維的人不會明白華文世界中的這份不捨之情?我實在懷疑。

詢問,英文為asking,德文為Fragen。
被問及的事,英文為that which is asked about,德文為Gefragte。
在提問中所要被尋獲的東西,英文為that which is to be found out by asking,德文為Ergragte。

三個「東西」,三種語言。

用中文讀起來已嫌不夠直接,用英文來表達就更覺笨拙。德文有獨特的構詞程序,簡明扼要,而且氣勢磅礡,只差在我看不懂。